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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契税税率上调到3%-5%?假的!

今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契税法,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废止。【免费领取冲刺必备6套强化测试卷,临考还能再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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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法发布之后,很多考生都问,新的契税法会对我们的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造成影响吗?在这里,学霸君就来给大家讲解关于契税的知识,并帮助大家拨开关于新通过的《契税法》的误区。

一、什么是契税?


契税是指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征收的一次性税收。买房时都要缴纳契税,契税税率的高低直接影响购房成本。

二、新契税法要实施了,契税涨至3%-5%?

在新的契税法发布之后,很多人就开始说“契税涨了,变成了3%-5%!”

其实,这只是一部分人对于契税法的错误解读。

在新的契税法实施之前,我们沿用的一直是九七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契税税率为3%-5%,所以,契税的税率是没有变的。

那为什么有的人会觉得契税涨了呢?其实,是因为国家有购房契税优惠政策,房产交易的契税一直都按照1%-2%征收。

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如今,国家只是将以往暂行的契税条例改为了契税法,相关部门并没有把优惠政策取消或改变,这意味着,即使契税法中规定的是3%-5%的税率,但目前在房产交易中还是可以沿用之前的优惠手段,实际支付的契税税率不一定会达到3%。

所以,大家要知道,我们的税率是没有上涨的,从税率这一方面来说,新实施的契税法,与之前暂行的契税条例,没有任何区别。

三、新《契税法》与契税条例相比,发生了哪些变化?

既然上涨到3%-5%只是空穴来风,那么接下来,学霸君给大家列举一下,新通过的契税法与之前的契税条例真正发生了哪些变化。

适用条件

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契税法: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明确差别税率

暂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税率在3%~5%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契税法:保留了以上内容,并增加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明确、拓宽减征、免征范围

暂行条例: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契税法:删除以上内容,扩宽减征、免征范围;其中,增加“夫妻之间变更房屋土地权属、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土地权属免征契税”。

契税缴纳时间变更

暂行条例: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契税法: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其他:

契税申报和缴纳时间合二为一,减轻负担

新增隐私条款,保护纳税人个人信息不泄露

契税征收机关变更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退税条件改变,纳税人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因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构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退税。

从某种层面来看,新通过的契税法拓宽了减征、免征的范围,征管效率更高,也更好的保障了纳税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