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名简章
- 报考条件
- 报名入口
- 报考流程
- 考试时间
报名简章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是各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为保证师资质量,在教育系统逐步实行教师准入制度的要求设置的一项考试。面向对象是非师范类的大中专毕业生。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对准备进入教师队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的人员的基本要求;教师资格制度规定了从事教师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后,只有具备教师资格(持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人,才能被聘任或任命担任教师工作。教师资格作为一种法定的国家资格一经取得,即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地域、时间限制,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意撤销。
取得教师资格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学校和机构任教;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职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使用假资格证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申报。
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可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地级教育主管部门可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各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可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具备符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三)符合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特别强调: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不符合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考生类别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条件: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普通类两年制、三年制)毕业班学生、普通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学生、省内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三年级学生,须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辖市报考,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得报考,否则资格认定无法通过,或事后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读研究生不受年级限制,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辖市报考。
特别强调:以上考生报考类别应具备学历条件须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相适应,如不按要求的条件报名考试的,造成面试审核无法通过的,考生责任自负。
2.非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条件:具有河南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河南省居住证,并取得相应学历的, 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的省辖市报考。
3.港澳台居民报名条件:在河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其他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五)报名受限条件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试时间
大部分地区教师从业资格证考试一年有两次,上半年笔试在3月初,面试在5月中下旬。下半年笔试在11月初,面试在次年1月。具体的时间每年并不完全相同。